生命科学技术学院 2020 年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资格遴选方案
根据《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管理办法(试行)》(教学〔2006〕14 号)、《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完善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办法的通知》(教学厅〔2014〕5 号)和《华中农业大学 2020 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 究生工作方案》等文件精神,为规范我院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 学位研究生(以下简称推免)工作,制定本细则。
一、组织领导
1.推免工作领导小组
学院成立推免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本院推免生的推荐和招收工作。推免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如下:
组 长:王学路 和希顺
副组长:殷 平 唐铁军
组员(按姓氏笔画排序):邢永忠 孙 明 严顺平 吴昌银 何 进 张启发 陈雯莉 赵小剑 胡红红 姚家玲 梁运祥 董志强 熊立仲
秘书:陈超奇 贺继鸿 黄 姗 李梦源
2.受理考生申诉人员:赵小剑
受诉电话:87282469
受诉邮箱:zxj@mail.hzau.edu.cn
二、推荐条件
1.基本条件:
(1)具有高尚的爱国主义情操和集体主义精神,爱校荣校,社会责任感强,积极向上,身心健康;
(2)基地班:通过国家大学英语四级考试,修满大学前三年必需学分,无不及格课程,平均学分绩点(GPA)专业排名前 65%以内;生物工程:通过国家大学英语四级考试,修满大学前三年必需学分,无不及格课程,平均学分绩点(GPA)专业排名前 35%以内;
(3)诚实守信,学风端正,无任何考试作弊和剽窃他人学术成果记录;
(4)遵纪守法,品行优良,无任何违法违纪受处分记录。2.优先条件(在具备基本条件基础上,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学生可优先推荐):
(1)在学术期刊公开发表学术论文(含接受),或连续参加科研实践半年以上且成绩显著(需提供证明,包括实验记录,老师证明等);
(2)获得 2 名教师推荐信(其中一名必须是科研实践指导教师推荐信);
(3)通过国家大学英语六级考试且成绩优秀;
(4)获“校三好学生标兵”称号;
(5)连续三年被评为“校三好学生”或“优秀学生干部”;
(6)作为主要成员(限前三名)在国内外学科竞赛取得良好成绩(省级三等奖以上),或做出其它社会贡献(需提供证明);
(7)国(境)外交换学习(一年以内)且修满在国内外所选课程学分;
3.直选条件(符合基本条件第(1)、(3)、(4)款规定,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直接参与遴选):
(1)在学术期刊公开发表论文被 SCI、EI、SSCI、A&HCI 或 CSSCI 收录(第
一作者);
(2)获学校推荐到国(境)外交换学习(一年及以上)且修满在国内外所选课程学分;
(3)作为主要成员(限前两名)在国内外学科竞赛取得优异成绩(省级一等奖或国家级二等奖以上),或有其他突出贡献者。
三、推免工作流程
(一)提交申请
1.2019 年 9 月 11 日召开 2016 级学生年级大会公示成绩排名和符合申请条件的学生名单,并公布本《实施细则》。
符合申请条件的学生,在 2019 年 9 月 13 日(截止下午 18:00)内向学院提交《生命科学技术学院 2020 年免推研究生个人陈述表》及相应证明材料上交
地点为:生科院学生工作办公室(第一综合楼 A 座 208 室)。
(二)开展遴选
学院推免工作领导小组组织专家组,对所有具备遴选资格的学生所提交的《生命科学技术学院 2020 年免推研究生个人陈述表》和导师推荐信等材料进行评阅,结合日常表现对申请者政治素质、思想道德品质、心理健康进行审查,确定最终获得推免资格的学生名单。
(三)确定学院推荐名单
获得学院推荐资格的学生填写《华中农业大学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资格申请表》。学院对申请表进行汇总后,报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取得推荐资格的学生名单及相关信息,将依次通过学校网站和“推免服务系统”公示,最终推荐名单以“推免服务系统”备案信息为准。
(四)填报志愿
推荐名单公示结束后,获得推荐资格的学生登陆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点击“考生登录”进入“推免服务系统”,注册填写个人基本信息、上传照片、查询招生单位的招收推免生章程和专业目录,填写报考志愿,接收并确认招生单位的复试及待录取通知。考生在规定时间内可自主多次平行报考多个招生单位及专业(可报考次数与可报考单位及专业数以“推免服务系统”当年说明为准),达到报考次数未获得录取即失去免推机会。
四、说明
在推免过程中如若出现不诚信行为,按学术不端处理。本细则即日起即时生效,如有疑问请及时向学院推免工作领导小组提出。
华中农业大学生命科学技术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