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
1、法律答问
法律答问是秦代的主要法律形式之一,是朝廷和地方主管法律的官员对律令所做的权威性解释,它们与法律条文一样具有普遍约束力。
2、廷行事
廷行事实秦代的主要法律形式之一。“廷行事”即判案成例,可以作为法律依据。
3、公室告
是指控告主体对其家庭以外的人所犯的杀伤人、偷窃财物之类的行为所提出的控告。
4、非公室告
是指控告主体对其家庭内部的犯罪行为向官府提出的控告,对此种控告,官府不予受理。
5、上计
“上计”的主要内容是经济活动方面的情况,一般由县及相当于县级的都官向中央有关部门进行书面汇报。中央有关部门在对其内容核实后决定有关官吏的奖惩。
6、秦代的刑法原则
(1)区分故意(端)与过失(不端)(2)区分有无犯罪意识(3)自首从轻(4)规定刑罚时效(5)共犯加重(6)合并论罪(7)实行连坐(8)诬告反坐(9)规定刑事责任年龄
7、爰书
是秦代司法机构的审讯记录和在此基础上整理出来的案情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