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件回放:2010 年,一家名叫“安元鼎”的保安公司在北京保安业悄然做大。越来越多的调查表明,安元鼎公司的主业为关押、押送到北京上访的民众。这家时间短却发展迅猛的保安公司在京设立多处“黑监狱”,向地
方政府收取佣金,限制上访者的自由并押送返乡,甚至向上访者施暴。目前,北京警方以涉嫌“非法经营和非法拘禁”对安元鼎公司立案侦查,该公司董事长和总经理已被刑拘。
宪法聚焦:公民申诉权的保护 恶性上访的界定与处理 保安公司的性质与权利
点评人: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王贵松副教授
这个案件应当说是非常恶劣的一个案件。最值得关注的一个重大事实就是,委托合同的存在,即地方政府和保安公司之间签订的合同。我觉得,这才是这个案件最恶劣的地方。
造成这种恶劣的,是制度性的问题。第一,我们基本的考评机制出现了问题,即追求“零上访”,坚决否定越级上访。追求“零上访”,是一个严重的问题,这是对宪法基本权利的一种否定。第二,地方政府委托安元鼎公司做这样的事情,当然要给他们钱,这种“维稳费”也是一个制度性的错误,这是公权的滥用或者公权的私用。我认为,只有真正建立地方政府的权力监督机制,实现“相互合作、相互制约、相互监督”,才能够从根本上杜绝这类事情的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