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15 社会学原理
一、考试目标
1.考察学生对社会学的学科性质、理论流派及代表人物思想、主要范畴的了解程度。
2.考察学生运用社会学理论把握和分析社会现象、社会问题的能力。
二、考试形式和试卷结构
闭卷,笔试
本科目满分 150 分,其中,名词解释占64分,简答题占36分,论述题占50分。
三、考试内容
(一)社会学的学科性质
1.社会学研究社会的视角(包括与其它学科视角的区别)
2.社会学学科的基本问题
3.社会学的研究对象
要求:(1)对社会学的基本问题、研究对象、研究视角有基于学科发展逻辑的认识;(2)能精准把握基本概念。
(二)社会学的主要理论
4.功能理论、结构理论、结构-功能理论、冲突理论(相关理论主要代表人物及思想)
5.互动理论、交换理论(相关理论主要代表人物及思想)
要求:能够围绕“秩序”/“行动-结构”的关系这条主线,理解和掌握社会学的主要理论,并做到:
(1)了解各种理论的发展脉络;了解同一理论内部主要阵营的异同;
(2)了解各种理论之间的区别与联系;了解各种理论回应社会学基本问题的方式;
(3)了解各理论流派主要代表人物的思想(迪尔凯姆、韦伯、齐美尔、米德、帕森斯、达伦多夫、科塞、米尔斯、霍曼斯、布劳等)
(三)社会学的主要范畴
6.社会结构;文化;制度;群体、组织、社区;阶层;社会化;社会控制;社会流动;失范与越轨;社会冲突;社会问题;社会变迁
7.社会行为;互动;心智、自我;知识存储(袖里乾坤);角色扮演;集体行为;
要求:(1)能精准把握概念;(2)了解与范畴相关的中层理论;
(四)社会学知识应用
8.宏观社会、微观社会;单位制;城乡二元结构、城乡一体化;城镇化;
9.社会关系;社会公平;社会秩序;社会建设;社会管理(社会治理)
要求:能用社会学理论观察和分析社会现象和社会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