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08 法理学
一、考试要求
法理学是法学理论专业硕士研究生法学专业知识的入学考试科目,要求考生对法理学的基本概念、基本知识和基本原理有较全面的了解,熟悉当代中国的民主法治理论和实践。
二、考试内容
(一)法理学导论
1、法学的研究对象和范围、法学的研究方法。
2、法理学的研究对象和范围、法理学的性质与对象、法理学的基本范畴和体系。
3、近现代西方法学的主要流派:自然法学、分析法学、社会法学、历史法学与后现代法学。
4、马克思主义法理学、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
(二)法的本体论
1、法的定义、法的基本特征、法的本质。
2、法的要素、法律原则、法律规则、法律概念、法的要素的理论及其在法律实务中的适用。
3、法的渊源和分类、法的分类的意义。
4、法律体系、当代中国的法律体系。
5、法律关系的概念和特征、法律关系的构成、法律关系的变化、权利、权力、义务、法律行为、法律关系理论的意义。
6、法的效力、法的效力的根源、法的效力范围、法的实效、法的溯及力。
7、法的作用和局限性。
(三)法的运行论
1、法的制定、立法权、立法体制、立法原则、立法程序、立法技术、当代中国立法的基本状况。
2、执法及其基本原则、司法及其基本原则、当代中国执法和司法的基本状况、监察权及其运行。
3、法律程序、法律程序的内容和意义。
4、守法的基本理论、普法教育与法律信仰、当代中国守法的基本状况。
5、法律监督的基本理论、当代反腐与权力制约的必要性、当代中国的法律监督体系及其基本状况。
6、法律责任的基本理论、法律责任的本质、法律责任的种类、法律责任归结的原则。
7、法律职业、法律职业的资格和伦理。
(四)法律方法论
1、法律方法的概念与范畴、法律方法论与法学方法论的区别。
2、法律解释、法律解释的意义、法律解释的原则、法律解释的种类、当代中国法律解释的体制和基本状况。
3、法律推理、形式推理与实质推理、归纳推理、演绎推理与类比推理。
4、法律论证、法律论证的概念与主要特征。
(五)法的价值论
1、法的价值的概念、法的价值体系、法的价值冲突。
2、法的秩序价值、秩序在法治中的地位和作用。
3、法的正义价值、正义的概念和分类、正义与秩序的关系、正义与权利的关系。
4、法的自由价值、自由的概念和意义、自由与权利的关系、自由与法治的关系、实现自由的途径。
5、法的平等价值、法律平等的涵义、平等与自由的关系、实现平等的途径。
6、法的效率价值、效率的涵义、效率与公平或正义的关系、实现效率的途径。
(六)法与社会论
1、法的起源和发展的一般规律、法的历史类型、当代世界的主要法系、法律继承和法律移植、法律全球化的基本理论、中西方法律文明的冲突与融合。
2、法治的基本内涵、法治理念、民主与法治的关系、社会主义法治的理论和实践、量化法治与法治评估。
3、法与政治的一般原理、法律与政策、法律与道德、法律与文化、法律与科技的关系。
4、法与经济的原理、物质生活条件的涵义、物质生活条件与法律的关系、物质文明与制度文明的关系。
5、人权的概念和意义、人权的分类、权利冲突论、中西方关于人权问题的争论、当代中国的人权理论和实践。
(七)法治中国建设
1、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法治体系、法治理论。
2、依法治国、以德治国相结合,依法治国与依规治党有机统一。
3、依法治国、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共同推进。
4、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
5、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
6、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基层社会治理法治化、互联网治理法治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