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18 治安学
一、考查目标
认识治安学的基本概念和基本范畴,了解治安学与相关学科的关系,明确治安管理的任务和原则、治安管理手段以及治安管控措施,综合理解、论证社会治安理念、制度、战略、模式,描述和阐释治安勤务、各类治安行政管理、治安灾害事故查处、治安案件查处以及群体治安事件的预防与处置的原理和内容。
二、考试形式
考试形式:闭卷笔试。
三、考查内容
(一)考查学生对治安学基本理论的理解和认识
主要包括:治安学基本问题,治安理念确认及应用,治安主体选择及结构,治安客体结构,治安制度,治安战略确立及运行,治安模式研判及创新,治安方法结构及范式,治安资源匹配及评估,治安职权。
(二)考查学生对治安管理的基本原理、方法和手段掌握的熟练程度,以及运用上述知识和技能分析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主要包括:治安勤务,公安人口管理,公共秩序管理,特种行业管理,危险物品管理,治安灾害事故查处,治安案件查处,群体治安事件的预防与处置。
四、试卷结构
本科目试卷采用名词解释、简答、论述等题型,考查应试者理解、掌握治安学知识体系中的基本概念,治安管理应用理论知识,以及治安学基础理论或原理的程度和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