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学科专业简介
情报学是图书馆、情报与档案管理一级学科下设的二级学科。情报学是研究情报的产生、加工、传递、利用规律,信息管理的理论方法和技术,以及用现代化信息技术和手段使情报(信息)系统保持最佳效能状态的一门科学。
华中师范大学和湖北省科技信息研究院联合,于2001年获得情报学专业硕士学位授予权。该硕士学位点现有导师10人,其中教授和研究员8人,副教授10人,师资力量强。已在信息组织与检索、信息化管理与电子政务、竞争情报、信息咨询与服务、知识产权、信息政策与管理等研究领域取得了较为显著的研究成果,在国内外有较大的影响。
招生规律逐步扩大,毕业生主要到高等学校从事教学和图书情报工作,到企业和政府部门从事信息管理和信息系统设计开发工作。
二、培养目标
培养德、智、体全面发展,具有认真刻苦、严谨求实的良好学风和开拓创新精神,系统掌握情报学、信息管理学的基础理论和技术方法,能胜任图书情报和信息管理领域的科研、教学和管理工作的高层次专门人才。
三、研究方向简介
研究方向一:情报学理论与方法
本方向主要研究情报学的研究对象、研究内容、学科体系、学科性质、研究方法、产生与发展等学科理论;情报概念与属性、情报职能与效用、情报源、情报流、情报用户等基础理论;情报计量、情报过程、情报经济、情报教育等应用理论与方法。
研究方向二:信息组织与检索
本方向主要研究信息组织的原理、原则与方法;知识信息数据库;计算机信息检索系统;网络信息检索;多媒体信息检索研究进展等。
研究方向三:信息化管理与电子政务
本方向主要研究信息化建设和信息化应用管理的理论与方法;电子政务的原理、运作模式与管理方法;电子政务系统的规划、建设与应用;政府信息资源管理的基本原理、基本和基本方法。
研究方向四:竞争情报与决策支持系统
本方向主要研究企业竞争战略的形成、演变与发展趋势,企业竞争战略分析工具与理论;竞争和竞争情报产生与发展过程及根源,核心竞争力及竞争优势的情报机制,竞争情报业务的规划,竞争情报源,竞争情报分析方法,反竞争情报的工作组织和危机的情报预警,竞争情报系统和决策支持系统的概念、特点、功能、基本原理、设计与开发。
研究方向五:信息咨询与服务
本方向主要研究信息咨询与服务的理论与方法;文献信息部门参考咨询、企业信息咨询、管理参考咨询、决策咨询、数字参考咨询的模式;网络面向社会大众信息咨询的发展及其特色;网络参考咨询服务平台的搭建与技术实现;信息服务与学科馆员制度的实施;网络信息服务系统的建设与技术实现等。
研究方向六:知识产权
本研究方向从事情报学、管理学和知识产权法学的交叉学科研究,针对创新型国家经济建设和国家知识产权战略发展的人才需求,以及国家亟需研究和解决的各类信息法规和知识产权问题而设置课程并进行人才培养。当前主要开设的课程有:信息法学、专利法与专利情报、知识产权与电子商务、知识产权战略研究。
研究方向七:信息政策与管理
本方向主要研究信息系统管理的理论基础和基本原理;信息系统的技术经济问题与评价、开发方法与管理;信息生态系统的基本构成、基本原理与运用;国内外有关的信息政策和信息法律;知识发现和知识挖掘的基本概念和发展现状、知识分类与预测、知识发现与挖掘的应用;知识管理定义、属性、特征、类型、内容、模式、技术与方法。
四、学习年限
学习年限一般为2—3年,最长不超过4年。提前完成培养方案规定的全部课程,其他培养环节的考核符合学校提前毕业的要求,完成学位论文,在校学习时间达2年及以上,可申请提前毕业。
五、课程设置与学分
实行学分制,要求修满36-38学分。
六、实践环节
本专业硕士生的教学实践安排在第二学年进行,时间为4周左右。讲授本专科生专业课程部分章节,或承担一门本科生专业课的全面辅导工作(包括答疑、上实习课、批改作业、上机辅导等)。成绩合格者计1学分。
本专业硕士生在攻读硕士学位期间,参加学术活动不少于8次,其中1次必须是校外学术活动,每次须有1千字以上的学习报告。实践活动结束后,由导师组进行考核,评定成绩。成绩合格者计1学分。
实践活动考核不合格者,不能参加答辩。
七、科学研究
本专业硕士生应参加导师的研究课题,承担相应的研究任务。三年毕业的硕士生须公开发表论文1篇,申请提前毕业的硕士生在校期间必须有署名单位为华中师范大学且以第一作者身份公开发表的本专业学术论文2篇。
八、学位论文
1.本专业硕士生最迟应在第4学期末确定学位论文选题,并作开题报告。
2.本专业硕士生学位论文选题及学术水平的要求为:
(1)选题应是本学科专业中具有重要理论意义及实践价值的问题;
(2)内容丰富,数据翔实;
(3)理论阐述充分、严密,逻辑性强;
(4)观点明确,结论科学,有个人独到见解;
(5)结构严谨,格式规范,语言流畅。
九、培养方式与方法
采取导师指导与专业指导组集体培养相结合的方式;贯彻理论联系实际,统一要求与因材施教相结合的原则;采取系统的理论学习与科研相结合,课堂讲授与自学、讨论相结合,校内学习与校外实践相结合等教学方法。要夯实研究生的理论基础,拓宽其知识面,着力培养其科研能力和独立工作能力,鼓励他们积极进取,勇于创新。
十、其它
1.每位研究生须根据本专业培养方案,在导师的指导下,结合本人实际,在入学后6周内,制订出个人培养(学习)计划,经导师和专业指导组组长审定后,报院(系)和研究生处备案。
2.本专业硕士生培养方案和个人培养计划完成与否,是审定专业硕士生能否毕业和授予学位的基本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