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学科专业简介
本学科专业是我校法学一级学科下面的二级学科专业,1994年开始招收社会学专业本科和硕士研究生,2003年经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批准,获得社会学学科专业博士学位授权点。2005年获得人口学硕士学位授予权。
经过10余年的发展,在学科基础建设、队伍建设、课程建设和科研工作等各个方面都得到了很大的发展,社会学在各个应用性专题的研究成果也为我国社会主义社会建设事业做出了自己的贡献。目前承担多项国家社科基金课题和教育部重大项目的研究,主要特色方向有:社会学理论、城市社会学、农村社会学、性/性别社会学等。
二、培养目标
本学科专业培养德、智、体全面发展的,适应我国经济与社会发展需要的社会学学科高层次专门人才。具体要求是:系统地掌握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和邓小平理论;系统地掌握社会学的基本理论和专门知识;
熟悉国内外社会学研究的历史、现状及发展趋势;系统地掌握社会调查研究的原理与方法;具有独立从事社会学理论和应用研究的能力;熟练掌握一门外国语,具有较强的专业外语能力。
三、研究方向简介
研究方向一:人口社会学
人口社会学是研究人口发展和各种社会现象之间的本质联系及其数量关系的一门科学,是人口学分支学科之一。人口社会学的内容十分丰富,涉及人口生命周期的各个阶段即儿童、青少年、劳动年龄和老年以及妇女所面临的各种与人口发展有关的社会问题;也涉及各种人口同婚姻、家庭、宗教、法律、教育、文化、社会结构、社会意识形态或社会心理等社会现象的相互关系。
研究方向二:人口经济学
人口经济学是介于经济学和人口学之间的一门边缘学科,或交叉学科。它的研究对象是人口经济过程中人口与经济之间的相互关系,即人口经济关系。一方面考察经济对人口的制约作用,另一方面研究人口对经济的影响作用。
通过这两方面的考察,揭示人口与经济之间的关系及其运动的规律性。研究内容主要包括:人口与生产、交换、分配、消费及其变化规律;人口与国民经济的综合平衡;人口与资源,人口与生态平衡,人口投资与经济投资;儿童成本收益分析等。
研究方向三:性/性别社会学
性社会学是运用社会学的理论和方法来研究人类性现象与人类社会之间的关系、作用和运行机制的一个分支学科。主要内容:性心理、性行为、性与生育、性社会问题等,主干课程有《人类性学》。
性别社会学是运用社会学的理论与研究方法研究社会性别问题的一门学科。主要内容:性别与文化、性别与婚姻家庭、性别分层与流动、两性的劳动与工作、性别与健康等,主干课程有《性别社会学》。
研究方向四:人口分析与市场研究
人口分析与市场研究是人口学的新兴分支领域。该方向以人口学理论以及社会调查与统计方法为基础,开展以各类人口为中心的市场研究。经济发展与社会转型背景下人口经济社会特征的变化对当代中国各种消费市场的影响及其营销学意义是本方向的研究重点。
四、学习年限
1、硕士研究生在校期间学习年限一般为2~3年。
2、硕士研究生提前完成培养方案规定的全部课程,其它培养环节的考核符合学校提前毕业的要求,完成学位论文,在校学习时间达2年及以上,可申请提前毕业。
3、申请提前毕业的硕士研究生,于每年10月填写《华中师范大学博(硕)士研究生提前毕业申请表》,经导师和院系主管研究生负责人同意,报研究生处审批。
4、申请提前毕业的硕士研究生,在提前毕业申请批准后,若不能按其中申请的时间毕业,将按结业办理。
5、硕士研究生一般不延长学习年限;如确需延长学习年限,于每年10月由硕士研究生本人提出申请,填写《华中师范大学博(硕)士研究生延期毕业申请表》,经导师和院系主管研究生负责人同意,报研究生处审批。
6、硕士研究生申请延长学习年限,不能超过学校规定的最长学习年限;硕士研究生在延长学习年限期间,不享受普通奖学金和优秀奖学金。
五、课程设置与学分
硕士研究生学习期间,需获得学位公共课为7学分;学位专业课为9学分;专业方向课为6学分;实践环节为2学分;任意选修课为12学分。总学分为36~38学分。
1、公共课必修学分(7学分):
(1)外语5学分;(2)科社2学分。
2、学位专业课学分(9学分):
(1)社会学经典著作选读2学分;(2)社会学研究方法3学分;(3)西方社会学理论4学分。
3、专业方向课学分(6学分):
(1)人口社会学:
①人口社会学专题3学分;②城市社区研究专题3学分。
(2)人口经济学
①经济社会学专题3学分;②社会保障学专题3学分。
(3)性/性别社会学
①性社会学3学分;②性别社会学3学分。
(4)人口分析与市场研究
①人口分析与市场研究3学分;②经济社会学专题3学分。
4、实践环节2学分。
5、任意选修课12学分:
硕士研究生可以根据自己的特点及研究课题的要求,在导师指导下选修某些必要的课程。
六、实践环节
本专业硕士研究生的教学实践面向本科硕士研究生,其形式可以是:讲授本科生课程若干章节或某个专题;协助主讲教师辅导与答疑;主持课堂讨论;指导社会调查和教学实践;指导论文写作等。
教学实践一般安排在第2学年进行,时间为4周左右,应至少完成8个课时的讲授工作或相当此量的其它教学工作。
硕士研究生进行调查研究工作是贯彻理论联系实际的重要环节,其形式可以是实地考察、收集资料、咨询服务、参加学术会议等。
调研工作由指导教师根据实际需要和条件安排,一般应定在4、5学期,累计时间为4周左右。调研工作前,导师应指导硕士研究生制定计划。调研工作结束,硕士研究生应写出调研报告,由导师评定成绩。
硕士研究生在学期间,必须至少参加8次学术活动(学术讲座、学术报告会、学术会议等),并将有关情况记入《华中师范大学硕士研究生参加学术活动登记表》。
七、科学研究
本专业硕士研究生在校期间应至少完成4篇课程论文,2篇学年论文。其中应至少有2篇论文在省级或省级以上刊物公开发表。
八、学位论文
1、本专业硕士研究生最迟应在第4学期末确定学位论文题目,通过学位论文开题报告,并制定学位论文工作计划。
2、本专业硕士研究生学位论文选题及学术水平的要求为:
(1)论文选题有较强的理论意义和现实意义,并体现社会学专业的学科特点;
(2)论文具有一定的学术价值,内容有新意或方法有创新。
(3)论文不仅反映作者较好地掌握了本专业的基本理论和方法,而且反映作者具有相应的科研能力。
九、培养方式与方法
本专业硕士研究生的培养,采取导师指导与专业指导组集体培养相结合的方式,贯彻理论联系实际、统一要求与因材施教相结合的原则,采取系统的理论学习与科学研究相结合、课堂讲授与自学讨论相结合、校内学习与校外实践相结合等灵活多样的教学方法。
十、其它
1、同等学力或跨学科专业录取的硕士研究生,均须补修本学科大学本科主干课程至少3门。并且考试须与本科生同堂同卷,成绩合格,不计学分。
2、本专业硕士研究生必须认真阅读“本专业硕士研究生必读书目”所规定的书籍,并做好笔记;导师必须定期检查硕士研究生的阅读笔记,并根据其笔记评定成绩。
3、本培养方案规定的学习项目均必须进行考核。考核方式、成绩评定标准以及有关要求,按《华中师范大学关于研究生考核及成绩管理的暂行规定》执行。
4、硕士研究生须根据本专业培养方案,在导师的指导下,结合本人实际,在入学后6周内,制定个人培养计划,根据个人培养计划每学期都要完成“在线选课”,个人培养计划经导师和专业指导组组长审定后,打印4份报研究生处审核备案。
5、硕士研究生培养方案和个人培养计划完成与否,是审定硕士研究生能否毕业和授予学位的基本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