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学科简介:
本专业方向主要研究近现代国际关系史,侧重近现代大国外交政策、中外关系、冷战史、区域性一体化史。
随着全球化的发展,中国改革开放和国际地位的提高,国际关系史的教学与研究越来越受到重视。本专业教师先后曾承担或参与数项省部级及国家社会科学基金课题,出版独著、合著《美苏冷战争霸史》、《德国分裂、统一与国际关系》、《德国资本主义发展史》、《当代八国外交政策概要》等,发表学术论文多篇。
二、培养目标
本专业培养适应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和新世纪时代要求的国际关系史专业高层次的专业人才,要求学生较深入地了解马克思主义的基本理论,坚持党的基本路线,热爱祖国,遵纪守法,有良好的道德修养,扎实和系统的专业理论和专门知识,了解相关的国内外研究动态,较熟练地运用一门外语,有良好的综合素质,能独立进行本专业学术研究和教学工作,并有一定的广泛适应能力。
三、研究方向简介
研究方向一:近现代中外关系史
近现代中国的对外关系和外交政策,包括晚清时期中外关系和外交政策,民国时期中外关系和外交政策,中华人民共和国时期中外关系和外交政策。
研究方向二:区域性一体化史
欧洲一体化的起源及其发展,欧洲一体化中的重大问题,其他区域性一体化,不同区域一体化的比较研究。
研究方向三:近现代大国外交政策
近现代史上主要大国的外交政策,包括美国外交政策、俄罗斯(苏联)外交政策、英国外交政策、法国外交政策、德国外交政策、日本外交政策、印度外交政策等。
四、学习年限
本专业硕士生学习时间为2——3年,一般为3年,最长不超过4年。部分学生成绩优秀,提前修完规定学分并完成学位论文的学生,可以申请提前毕业。申请提前毕业的学生须在每年10月填写申请表,经导师和院系主管人同意,报研究生处审批。
不能按时完成学分和毕业论文的学生,不能按时毕业,但延期不得超过一年。要求延期毕业者须在每年10月提出申请,经导师和院系主管人同意,报研究生处审批。
五、课程设置与学分
本专业硕士生培养实行学分制,总学分为36——38学分。具体课程设置见附表。
六、实践环节
本专业硕士研究生的实践环节包括教学实习和学术活动。除曾任助教工作者和已有三年相关工作经验的硕士生外,均须参加教学实践,主要形式是讲授大学本、专科生课程的若干章节或专题,或参加辅导答疑、批改作业、辅导本科毕业论文等,一般在第二学年进行,并填写《华中师范大学硕士研究生教学实践活动考核表》。
学术活动包括学术调研、参加学术交流、听取学术报告、查阅学术资料等。学生在学期间参加学术活动不少于8次,其中必须有一次校外学术活动。学术活动须写出报告,填写《华中师范大学硕士研究生学术活动考核表》,由导师考核,确定是否合格。
七、科学研究
本专业硕士生必须积极自觉地开展学术研究,在校期间至少完成3篇课程论文,2篇学年论文,由导师或任课老师进行评阅。三年制硕士生不作公开发表论文的硬性要求,但申请提前毕业的硕士生在校期间必须有署名单位为华中师范大学且以第一作者身份公开发表的学术论文2篇。
八、学位论文
本专业硕士生至迟应在第四学期确定学位论文题目,通过学位论文开题报告,并订出学位论文工作计划。学位论文的要求为:
第一,努力通过历史研究,探索历史规律和总结历史经验。应选择具有学术和理论意义或对我国的经济与社会发展有现实意义的课题。
第二,运用马克思主义、毛泽东思想和邓小平理论的基本理论和方法,并吸收现代社会科学的相关理论和方法,深入钻研,在前人的基础上有一定前进和创新。
第三,论文史料充实,史论结合,言之成理,持之有据,概念准确,语言通顺。
第四,严格遵守学术规范,坚决杜绝剽窃抄袭等不良学风。
九、培养方式与方法
本专业硕士研究生采取导师指导与导师组集体培养相结合的方式。教学以课堂教学和自学讨论相结合,培养学生的独立学习和研究的能力。专业指导组统一安排学位课程,导师安排选修课程并由指导组协调,并负责学生的平时指导。
十、其它
a)凡以同等学历或跨学科录取的研究生,均须补修本学科大学本科主干课程至少2门,并须与本科生同堂考试,不计学分。
b)本方案规定的学习项目均必须进行考核。考核方式、成绩评定标准以及有关要求,按华中师范大学有关规定执行。
c)每位硕士生须根据本培养方案,在导师指导下在入学后三个月内制订出个人培养(学习)计划,经专业指导组审定,报院、系、所和研究生处备案。
d)本专业硕士生培养方案和个人培养计划完成与否,是审定本专业硕士生能否毕业和授予学位的基本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