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管理的职能与性质
一:管理的职能
许多新的管理论和管理学实践已一再证明:计划、组织、领导、控制、创新这五种管理职能是一切管理活动最基本的职能。
(一)决策
计划:制定目标并确实为达成这些目标所必需的行动。组织中所有的管理者都必须从事计划活动。
(二)组织
根据工作的要求与人员的特点,设计岗位,通过授权和分工,将适当的人员安排在适当的岗位上,用制度规定各个岗位的职责和上下左右的相互关系,形成一个有机的组织结构,使整个组织协调运转——这就是组织的职能
组织目标决定着组织的具体形式和特点
(三)领导
指导人们的行为,通过沟通增强人们的相互理解,统一人们的思想和行动,激励每个成员自觉地为实现组织目标而共同努力。
(四)控制
控制地实质就是使实践活动符合与计划,计划就是控制的标准。
(五)创新
创新职能与上述各种管理职能不同,他本身并没有某种特有的表现形式,他总是在与其他管理职能的结合中表现自身的存在与价值。
二:管理的自然属性
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也不因社会制度形态的不同而有所改变,这完全是一种客观存在。它的出现是由人类活动的特点决定的、是社会劳动过程中的一种特殊的职能、是生产力。
三:管理的社会属性
它是为了达到预期目的而进行的具有特殊职能的活动,从来就是为统治阶级、为生产资料占有者服务的。管理是一定社会生产关系的反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