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工作原则
旨在培养具有跨学科视野、富有人文情怀、创新意识、公众服务意识和批判精神的史学高端研究人才。将秉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进行招生选拔。
二、组织管理
历史学系按照学校要求成立研究生招生工作小组,并在招生工作小组的指导下成立报考资格审核小组、专业资格审核小组和综合考核小组。
三、报考条件
符合我校2023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上的报考条件。
历史学系按照学科招生,考生在报考阶段填写的导师为“意向导师”;受实际录取受计划数、导师限招数等限制,在录取阶段,将采用导师推荐与双向选择,最终选定。
四、申请程序
(一)、网上报名
报名时间:2022年11月18日8:30-12月18日16:00;考生须按照“华东师范大学2023年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报考办法”,完成网上报名。
(二)、提交材料
1、通过网上报名系统打印的《报名登记表(1)(2)》(各一份,参考我校《华东师范大学2023年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报考办法》要求);
2、以下材料的材料目录(注明申请人姓名、材料项目、所在页码、报考的研究方向、意向导师);
3、有效居民身份证,应届硕士研究生还须提交学生证或在学证明(加盖学校培养单位公章);
4、硕士毕业证书和硕士学位证书(非应届硕士生若无其中任一证书,请用空白A4纸替代,写明“未获得硕士毕业/学位证书”并签名;应届毕业硕士生用学生证复印件代替并在复印件上签名)。在境外取得硕士学位(毕业)证书者,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境外在读尚未获得硕士学位或毕业者,须提供就读学校出具的证明,写明预计获得硕士学位或毕业的时间;
5、本科、硕士研究生课程成绩单(往届生可在考生人事档案保管单位或硕士就读学校的档案管理部门复印并盖章);
6、硕士学位论文(应届硕士毕业生可提供开题报告、论文摘要和目录、论文初稿等);
7、外语水平成绩证明;
8、代表性学术论文:公开或未发表的学术论文2篇;
9、两位所报考学科专业领域内的副高职称专家及以上专业职称人员的书面推荐意见(推荐信模板见我校博士生招生简章,签名处须推荐人手写签字);
10、本人陈述(自我评述、学术志向、硕士期间的主要工作和研究结果、拟攻博期间的研究计划等,3000字左右,格式不限);
11、拟攻读博士学位的科学研究计划书(格式、字数不做统一限定)
12、各类获奖证书及其他可以证明申请人学术水平和科研素质的证明文件或申请者本人认为有价值的申请材料;
13、如是少数民族骨干计划考生,请提交与省级教育行政部门的民教处或高教处签约的考生登记表。
所有的材料请按报考办法的要求制作成PDF文件,按博士报名系统提示上传到博士报名系统中。
(三)、纸质材料寄(送)
材料(1)-(13)的纸质版(身份证、学生证等可以是复印件)请务必在2022年12月18日以前寄(送)到历史学系(联系方式附后)。纸质材料寄出时间以快递单上显示的寄出时间为准,晚于12月18日寄出的,历史学系将拒绝接收。
1、邮寄材料的信封左下角注明“2023年博士研究生申请入学材料”。
2、请务必使用顺丰快递,使用其他邮寄方式造成材料遗失或收到时间延迟所造成的后果由考生承担。
特别注意:申请材料纸质版,不要装订成册,录取后相关材料需要放到学生档案中,不利于归档。可以用大号凤尾夹夹住。
因提交信息有误、报考材料寄达超期、报考费支付超期等因素所造成的后果由考生承担。报考材料恕不退还,请考生自留备用件。申请人提供的申请材料务必保证真实有效,一经发现材料造假,即取消其攻读博士学位的资格或学籍。
五、考核程序
(一)、报考资格审核
1、报考资格审核在2023年1月初完成。
2、由报考资格审核小组依据报考条件,对考生的报考资格进行审核。报考资格审核通过名单将公布在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上,未通过者可通过报名系统查询结果。
(二)、专业资格审核
1、专业资格审核在2023年1月中旬完成。
2、专业资格审核由专业资格审核小组负责。按学科统一审核,即对报考同一学科的考生统一审核标准、审核程序,择优确定进入综合考核的名单。
3、考生报考的导师为“意向导师”,实际录取受计划数、导师限招数等限制,并采用导师推荐与双向选择,最终选定拟录取导师。
4、专业资格审核成绩审核量化细则如下:总分100分
(1)本科、硕士阶段学业成绩:满分10分;
(2)外语水平:满分10分;
(3)已取得的科研成果:满分40分;
(4)科研、创新潜力:满分40分。
5、我系将依据专业资格审核成绩、招收名额等确定进入综合考核的考生名单。专业资格审核结果按照我校申请考核工作方案中的说明公布。
(三)、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状况考核
综合考核前,须对考生的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状况进行考核。此项考核由院系负责思想政治的干部、导师或院系管理人员进行,内容应包括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等方面,特别要注重考查考生的科学精神、学术道德、专业伦理、诚实守信等方面的情况。此项内容不计入综合考核成绩,但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四)、综合考核
1、综合考核时间
我系2023年博士生入学考试的综合考核时间约为2023年3月初,可能会根据防疫形势采取线上面试或线下笔试与面试相结合的方式,具体事宜另行通知,请关注我系网站或电邮通知。
2、综合考核内容
综合考核由我系博士生申请入学评审委员会负责,从考生的外语水平(含专业外语)、专业基础、科研能力等方面进行考核,对考生做出综合评价。
综合考核成绩最终归并为外国语、专业基础、综合测评三门科目,每门科目的考核方式及成绩计算方式如下:
(1)外国语:满分100分。
(2)专业基础和综合测评:满分各100分。由评审委员会对申请人进行面试。每位申请人需向委员会作约15分钟的报告,主要内容包括个人介绍、已有的研究成果和今后的研究设想,并对考核小组提出的问题进行答辩(约15分钟)。委员会各成员根据各申请人的表现情况按百分制现场打分(专业基础分和综合测评分),取平均数(简单算术平均数)作为最终成绩。
综合考核成绩=外国语成绩+专业基础成绩+综合测评成绩,每门科目的满分为100分,考核成绩的总分满分为300分。我系在同一学科内执行统一的考核形式、内容、标准。将根据申请人的综合考核成绩,按照总分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排序,并参考学校下达的招生名额,确定拟录取名单。
综合考核总成绩低于180分,或单科(外国语、专业基础、综合测评三科之一)成绩低于60分的不予录取。
考生报考的为“意向导师”,实际录取受计划数、导师限招数等限制,并采用导师推荐与双向选择,最终选定拟录取导师。
对同等学力考生在综合考核阶段须加试两门本学科硕士学位主干课程(每门课程满分100分),加试成绩不计入综合考核总分,但单科成绩低于60分的不予录取。因招生政策变化或疫情防控需要,上述综合考核的科目和形式可能将作适当调整。
六、公示录取
我系招生工作指导小组依据综合考核成绩、招生名额等确定拟录取名单,拟录取名单经招生工作小组确认后报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定,经审定同意后按招生章程中的规定在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上公示。未被录取者可通过报名系统查询综合考核成绩。
学校录取大致时间:2023年5月20日前完成录取,6月15日完成调档。
七、监督投诉
详见学校招生章程中的监督机制部分,我系受理投诉、申诉和监督联系方式:电话:021-54342642;电子信箱:jplu@history.ecnu.edu.cn
八、联系方式
1、联系地址(申请材料邮寄快递地址):上海市闵行区东川路500号华东师范大学闵行校区历史学系1105室
邮编:200241
2、联系人:卢老师
3、电话:021-54342642
4、历史学系网址:http://history.ecnu.edu.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