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工作原则
以提高人才选拔质量和维护教育公平为出发点,坚持科学选拔、公平公正、全面考查、择优录取、宁缺毋滥的原则。
二、组织管理
我系成立研究生招生工作小组,负责本系的研究生招生工作;在招生工作小组的指导下成立报考资格审核小组、专业资格审核小组、综合考核小组。
三、报考条件
符合我校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上的报考条件,且学业基础好、科研能力强,有良好的创新能力。
四、报考意向导师
1、招生学科和招生导师请见我校2023年博士研究生招生学科目录。
2、考生在报考阶段填写的导师仅为“意向导师”,但实际录取受计划数、导师限招数等限制,在录取阶段,将采用导师推荐与双向选择等方式,最终选定拟录取导师。
五、申请程序
1.网上报名
网上报名时间为2022年11月18日8:30-12月18日16:00,请考生按照“华东师范大学2023年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报考办法”,完成网上报名和缴费。
2.提交材料
考生提交的材料至少包括以下部分(如相关项目没有相应材料请在目录中标明“无”):
(1)材料目录(请注明申请人姓名、报考专业、意向导师、材料项目及页码)。
(2)通过网上报名系统打印的《报名登记表(1)(2)》(各1份)。
《报名登记表(2)》的签署:报考非定向就业的考生本人签名即可,报考定向就业的考生须所在单位人事部门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
(3)两封专家推荐书(原件):专家推荐书需是所报考学科专业领域内的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出具的书面推荐意见(推荐书请从我校公布的招生办法的附件中下载,签名处须推荐人手写签名)。
(4)有效居民身份证复印件,应届硕士研究生还须提交学生证复印件或在学证明(加盖学校培养单位公章)。
(5)硕士毕业证书和硕士学位证书(非应届硕士生若无其中任一证书,请用空白A4纸替代,写明“未获得硕士毕业/学位证书”并签名;应届毕业硕士生用学生证复印件代替并在复印件上签名)。在境外取得硕士学位(毕业)证书者,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境外在读尚未获得硕士学位或毕业者,须提供就读学校出具的证明,写明预计获得硕士学位或毕业的时间。
(6)本人陈述(自我评述、学术志向、科研兴趣和研究方向)。
(7)拟攻读博士学位的科学研究计划书(不少于6000字)。
(8)硕士研究生阶段课程成绩单(往届生可在考生人事档案保管单位或硕士就读学校的档案管理部门复印并盖章)。
(9)外语水平证书或成绩单复印件。
(10)各类获奖证书复印件和内容简述(限500字)。
(11)硕士学位论文(应届硕士毕业生可提供开题报告、论文摘要和目录、论文初稿等)及对论文特色自我评述(往届生800字);硕士期间工作介绍、主要结果和特色自我评述(应届生800字)。
(12)已有的科研成果:公开发表的学术论文、专著目录和单行本、专利等的复印件或其它原创性研究成果的陈述和证明。
(13)参与的科研项目简介及自己在其中的贡献(需提供相应证明材料,如项目负责人签字、项目申请书复印件等)。
(14)以同等学力报考须提供学士学位证书、与报考学科相关(一般不得跨学科)的5门硕士学位课程成绩证明。
(15)其他可以证明申请人学术水平和科研素质的证明文件或申请者本人认为有价值的申请材料。
考生需将上述材料中除材料(2)以外的所有材料制作成一个PDF文件(大小不超过20M,内容应清晰可见),在报名阶段上传至报名系统。
3、纸质材料寄送
考生须将上述(1)-(15)报考材料的纸质版通过顺丰快递于2022年12月18日前(以快递寄出时间为准)寄送到中文系。
接收地址:上海市闵行区东川路500号华东师范大学人文楼4125办公室
接收人:吴老师
电 话:021-54345081
邮政编码:200241
注意事项:
(1)邮寄材料时信封左下角注明“2023年博士研究生申请入学材料”。
(2)请务必使用顺丰快递,使用其他邮寄方式造成材料遗失或收到时间延迟所造成的后果由考生承担。
(3)因提交信息有误、报考材料寄达超期、报考费支付超期等因素所造成的后果由考生承担。报考材料恕不退还,请考生自留备用件。
(4)所有材料放入文件袋中,不要装订成册,录取后相关材料需要放到学生档案中,装订成册不利于归档。
六、考核程序
(一)报考资格审核
2022年12月23日以前,由报考资格审核小组依据招生简章、申请考核工作细则对考生的报考资格进行审核。报考资格审核通过名单将公布在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上,未通过者可通过报名系统查询结果。
(二)专业资格审核
1、专业资格审核由专业资格审核小组负责,于2022年12月底完成。
2、专业资格审核按所报考学科统一审核,即对报考同一学科的考生统一审核标准、审核程序,择优确定进入综合考核的名单。
3、考生报考的导师为“意向导师”,受计划数、导师限招数等限制,在录取阶段,将采用导师推荐与双向选择等方式,最终选定拟录取导师。
4、专业资格审核遴选标准如下:
(1)本科阶段教育背景(最高15分);
(2)硕士阶段教育背景(最高15分);
(3)发表论文(最高15分):C刊论文(含集刊)1篇6分,C扩5分,其他刊物3分;
(4)代表性论文质量(最高50分):以提交的研究计划和代表性论文(发表和未发表均可)为考核对象;
(5)外语成绩:(最高5分):按提交的外语成绩与该类外语成绩的比例来计算。
该项考核满分为100分,要求基本分过60分,低于60分者不能进入综合考核。
5、进入综合考核的人数与可招生人数的比例约3:1。进入综合考核名单者方可参加综合考核,综合考核名单将公布在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上,未进入综合考核名单者可通过报名系统查询专业资格审核成绩。
(三)综合考核
1、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状况考核
综合考核时,须对考生的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状况进行考核。内容应包括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情况等方面,特别要注重考查考生的科学精神、学术道德、专业伦理、诚实守信等方面的情况。此项内容不计入综合考核成绩,但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2、综合考核
(1)综合考核时间
我系各学科综合考核时间约为2023年1月上旬,具体时间安排将以电子邮箱方式通知考生,请入围者保持邮箱畅通。
(2)综合考核内容
综合考核按报考的学科统一考核,即在同一学科内执行统一的考核形式、内容、标准并录取(分数由高到底)。但考生最终录取导师将视计划数、导师限招数,以导师推荐与双向选择等方式最终选定。
综合考核由综合考核小组负责,从考生的外语水平(含专业外语)、专业基础、科研能力(语言表达能力、逻辑思维能力、实验、实践能力、科研水平、创新能力、学术素养)、学术道德、专业伦理、诚实守信等方面进行综合评价,最后归并为专业外语、专业基础和综合测评三项内容。
(3)综合考核形式
若进行线下考核,采取笔试与面试相结合的形式;若进行线上考核,则均采取面试形式。
(4)综合考核成绩
综合考核满分为300分,由专业外语(满分100分)、专业基础(满分100分)、综合测评(满分100分)三项成绩简单加和组成,将按照总分由高到低依次录取。录取导师将视计划数、导师限招数,以导师推荐与双向选择等方式最终选定。
考核总成绩低于180分,或单科(专业外语、专业基础、综合测评三科之一)成绩低于60分的不予录取。
对同等学力考生在综合考核阶段须加试两门本学科硕士学位主干课程(每门课程满分100分),加试成绩不计入综合考核总分,但单科成绩低于60分的不予录取。因招生政策变化或疫情防控需要,上述综合考核的科目和形式可能将作适当调整。
(5)线下综合考核证件核查
综合考核若线下进行,考核时考生需携带以下证件供院系核查:(1)本人居民身份证原件;(2)硕士学位证书原件、硕士毕业证书原件(应届硕士毕业生提供学生证;在境外取得硕士学位或毕业证书的考生须提供硕士学位证书或毕业证书和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认证报告原件;境外在读尚未获得硕士学位证书或毕业证书的考生应提供就读学校出具的学籍证明)。
七、公示录取
各专业拟录取名单经招生工作小组确认后报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定,经后者审定同意后,在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上公示。未被录取者可通过报名系统查询综合考核成绩。
学校录取大致时间:学校拟于2023年5月14日前完成录取,6月11日前完成调档(具体以届时学校的通知为准)。
八、监督及复议
实行信息公开制度,接受社会监督。投诉、申诉和监督联系方式如下:
电话:021-54345085;电子信箱:zhwxbgs@zhwx.ecnu.edu.cn
九、联系咨询
联系人:吴老师 联系电话:021-5434508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