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教育部关于印发<2019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的通知》(教学[2018]5号)、《东北师范大学2019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办法》等文件精神,结合我院实际情况,为进一步做好我院2019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特制定此工作细则。
一、复试录取工作原则
1.科学选拔。采用多样化考察方式方法,确保生源质量。
2.公平公正。做到政策透明、规则明确、程序公正、结果公开、监督机制健全,维护考生的合法权益。
3.全面考查,突出重点。对考生德智体等各方面全面考察的基础上,突出对专业素质、 实践能力以及创新精神等方面的考核。
4.客观评价。业务课考核成绩量化,综合素质考核有较明确的等次结果。
二、招生人数及复试比例
各专业复试分数线不低于“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复试比例为招生名额的1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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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 代码 |
专业名称 |
招生 人数 |
第一志愿考生 复试分数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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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0101 |
法学理论 |
5 |
32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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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0103 |
宪法学与行政法学 |
2 |
367 |
|
030104 |
刑法学 |
4 |
326 |
|
030105 |
民商法学 |
2 |
341 |
|
030201 |
政治学理论 |
7 |
339 |
|
030202 |
中外政治制度 |
3 |
324 |
|
030204 |
中共党史 |
6 |
323 |
|
030206 |
国际政治 |
9 |
344 |
|
030207 |
国际关系 |
3 |
320 |
|
030503 |
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研究 |
2 |
369 |
|
030505 |
思想政治教育 |
5 |
349 |
|
035101 |
法律(非法学) |
34 |
320 |
|
035102 |
法律(法学) |
13 |
323 |
|
040102 |
课程与教学论 |
3 |
336 |
|
045102 |
学科教学(思政) |
9 |
354 |
|
120401 |
行政管理 |
11 |
34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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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5200 |
公共管理 |
140 |
170 |
|
单独考试 |
学科教学(思政) |
1 |
301 |
“少民计划”考生参加复试分数线要求为:定向单位为内蒙古自治区的考生初试总分须达到不低于所报考学科门类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中A类考生总分加15分;定向单位为辽宁省、河北省、湖南省、广西壮族自治区的考生初试总分须达到不低于所报考学科门类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中A类考生总分;定向单位为吉林省、重庆市、云南省的考生初试总分须达到不低于所报考学科门类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中A类考生总分减10分,且不低于248分;定向单位为甘肃省、宁夏回族自治区、湖北省、贵州省的考生初试总分须达到不低于所报考学科门类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中A类考生总分减25分,且不低于248分;其他省份考生的初试总分须不低于248分。
三、复试及成绩
(一)复试方式及内容
1. 专业课测试(笔试)(科目名称为招生简章规定的“复试”科目,满分为100分。考试形式为闭卷笔试,考试时间2个小时。60分以上为合格(含60分)。
2. 外语听力、口语测试(满分为50分)。30分以上为合格(含30分)。
3. 综合能力面试(满分为100分)。60分以上为合格(含60分)。
注:同等学力和跨学科考生还需进行两门专业课加试。考试形式为闭卷笔试,每门课加试成绩均为100分,时间均为2个小时。加试成绩 60分以上为合格(含60分)。
4.报考公共管理专业学位硕士的考生,须在复试中加考行政管理学和思想政治理论,其中行政管理学考试方式为闭卷笔试,满分100分,成绩计入复试成绩;思想政治理论考试方式为开卷笔试,满分为100分,考试时间为2小时,成绩计入复试成绩。
5.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各专业在面试中应组织思政工作相关人员与考生面谈,开展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主要是考核考生本人的现实表现,内容应包括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等方面。
6.根据《东北师范大学关于在研究生复试阶段开展体检工作的通知》,考生体检工作将在复试阶段组织进行,体检地点为校医院(大街5268号学校本部校区)。
(二)考生复试成绩计算办法
1.复试成绩=专业课测试(笔试)成绩+外语听力及口语测试成绩+综合能力面试成绩+思想政治理论考试成绩(本科成绩仅限公共管理专业硕士)
考生的复试成绩中,专业课测试成绩低于60分,或外语听力及口语测试成绩低于30分,或综合能力面试成绩低于60分,或思想政治理论考试成绩低于60分,均为复试不合格,不予录取。
2. 最终成绩=初试成绩+复试成绩
3.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及体检考核不作量化计入总成绩,但考核结果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四、复试流程(时间、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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复试/调剂环节 |
时间 |
地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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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格审查 |
3月28日 8:00—11:30 |
东北师范大学净月校区(长春市净月大街2555号)政法学院,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报到地点为2楼院会议室,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报到地点为1楼117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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体检 |
3月28日下午 |
东北师范大学校医院。地点为东北师范大学本部校区(人民大街5268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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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试 |
3月29日 8:00—12:00 |
跨学科及同等学力考生进行两门课加试,加试科目按招生简章规定执行。公共管理硕士(MPA)进行思想政治理论和行政管理学笔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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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课笔试 |
3月29日 13:30—15:30 |
参加复试的除公共管理硕士(MPA)以外的所有考生进行专业课笔试(即简章中的“复试科目”)。学科教学(思政)考生笔试科目为“德育学科课程与教学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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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语听力及口语测试; 综合能力面试 |
3月30日 8:00--全天 |
全体参加复试的考生进行综合能力面试和外语听力及口语水平测试,两项考试同一天穿插进行。综合能力面试的具体内容和评分标准、外语听力及口语测试办法和评分标准由学院另定。学科教学(思政)考生在综合能力面试中有讲课环节(考核教师技能)。 |
五、调剂复试
1.调剂专业及调剂名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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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收调剂专业代码及名称 |
拟接收人数 |
开放时间 |
关闭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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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0202中外政治制度 |
2 |
3月22日0时:00分 |
3月24日0时:0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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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0206国际政治 |
6 |
3月22日0时:00分 |
3月24日0时:0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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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0207国际关系 |
3 |
3月22日0时:00分 |
3月24日0时:0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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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0102课程与教学论 |
1 |
3月22日0时:00分 |
3月24日0时:00分 |
2.调剂复试办法参见《东北师范大学政法学院2019年招生调剂办法》。
3.调剂复试考生名单另行公布。
六、资格审查材料要求
考生报到时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时考生须提交以下材料和证件并由考生本人填写《东北师范大学2018年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资格审查承诺书》:
1.考生准考证。
2.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验原件,留存复印件)
3.应届本科生须出示所在高校教务部门颁发、完整注册后的学生证。在2019年9月1日前可取得国家承认本科毕业证书的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本科生,须出示颁发毕业证书的省级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办公室或网络教育高校出具的相关证明(验原件,留存复印件)。
4.往届本科生出示本科毕业证书原件;国(境)外获得学历、学位的考生须出示由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获得学历、学位时间以认证书上认定的时间为准)。报考公共管理硕士(MPA)考生须于2016年9月1日前毕业(出具教育部学信网上下载的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证明)。(验原件,留存复印件)
5. 同等学力考生出示大专毕业证书原件(须于2017年9月1日前毕业)或国家承认的本科结业证书原件。报考公共管理硕士(MPA)考生须于2014年9月1日前毕业。国家大学外语四级(英、日、俄)证书或成绩单(425分以上)原件(报考公共管理硕士(MPA)考生不需出示),和进修与所报专业相关的6门以上本科主干课程成绩单。
6.加盖公章的本科成绩单。应届本科生必须由学校教务部门出具;往届毕业生,可在档案管理部门复印并盖章。(留存原件)
7.有论文发表或有科研成果及获奖的考生,可附相关的清单和复印件。
8.享受初试加分或照顾政策考生需提交材料如下: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赴外汉语教师志愿者”、“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等项目服务的考生,可按照教育部本年度硕士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的相关规定申请享受加分政策,须于复试前向学院提出书面申请,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其中拟享受“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等政策的考生,须提交的证明材料包括《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志愿服务证》、《志愿服务鉴定书》和服务单位证明等材料复印件;拟享受退役大学生士兵初试加分政策的考生,须向学院提交《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复印件;拟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的考生(指工作单位和户籍在国务院公布的民族区域自治地方,且定向就业单位为原单位的少数民族在职人员考生),须于复试前向学院提出书面申请,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
以上材料,除成绩单留存原件外,其他均需留存复印件备查(A4纸型,请考生先行复印与原件一起进行资格审查)。
经审查学历(学籍)信息有异议的考生,必须在我校规定的时间内提供权威机构出具的认证证明,否则不予录取。资格审查未通过的考生将取消复试、录取资格,责任由考生自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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