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法制史是关于中国法制的发生和发展的历史,因此各种相关制度之间必然有某种相关的联系,这是法的发展连续性和历史继承性的体现。此外,即便是相关知识点没有必然的联系,但是从性质、宗旨等方面也具有某些外在表现一致的制度,把这些相关的知识点进行归纳总结,无疑有助于考生加强记忆,以达到事半功倍的效果。就从上面的两个方面对这个问题加以分析。
由于中国法制史的一些知识点有着某种必然的历史联系,决定了采取归纳总结的方法的可取性。归纳总结的知识点有纵向归纳法和横向归纳法两种方法。纵向归纳法就是把某个知识点的各个历史发展时期采取纵向归纳的方法,找出其中的必然联系。纵向归纳的好处在于,它能够使得考生对于相关知识点建立了必然的联系,这从根本上解决了相关知识点记忆不清的弊端。除了大理寺这个知识点采取纵向归纳的方法以外,其他知识点,例如刑部的历史沿革、监察机关的历史沿革、死刑复奏制度的历史发展、凌迟刑和刺配刑的历史发展等,都可以进行纵向的归纳总结,找出相应的历史联系,从而达到一劳永逸地记忆目的。纵向归纳法解决了纵向历史发展过程中必然知识点之间的联系,但是对于横向的知识点,应当采取横向对比的方法加强记忆。比如对于三法司,隋唐宋时期是大理寺、刑部和御史台,明清时期是大理寺、刑部和督察院。这种横向对比,有利于区分相同和不同时期司法机关的职权及其划分。当然,纵向归纳和横向对比结合使用,效果更佳。
中国法制史上,虽然有一些问题并不是具有必然的历史联系,但是基于职权、性质和宗旨等原因,这些知识点往往可以归纳在一起实施记忆。比如,对于立法问题中存在的许多第一,就可以归纳在一起来记忆。此外,其他类似的知识点,特别是容易混淆的知识点进行归纳,也有助于记忆,比如宋朝的提点刑狱司、元朝的肃政联访司、明朝的提刑按察司、清末的提法使司等,虽然名称相同,但是职权大不相同,这些知识点是十分容易混淆的,归纳总结则会克服记忆混乱的弊端。复习中国法制史的过程中,做到擅于归纳总结无疑会缩短复习时间,达到事半功倍的效果。
复习时首先要保证全面复习,在全面复习的基础上,要有目的的针对薄弱的知识点和重要的知识点进行复习。由于考生每个人的情况不同,薄弱的知识点也是不同的。但是,如果考生对某个知识点比较熟悉,就没有必要在这个知识点上反复看,有一些考生总觉得,不把书上的全部内容看完,就不等于全面复习,这个想法是错误的。有一些知识点,如果考生已经掌握了,就没有必要再看下去。否则就是浪费时间。此外,考生要培养擅于发现问题,擅于发现知识点的习惯。要有一种能够找出题眼的习惯,不能不分主次的平均分配时间进行复习。一些重要的知识点,比如各个时期的立法以及中央司法机关,这年年都是重点,这就不能不看,这要求考生应当在心中有一杆秤,要充分衡量复习知识点的价值。抓住重点复习有助于节省必要的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