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工作原则
以提高人才选拔质量和维护教育公平为出发点,坚持科学选拔、公平公正、全面考查、择优录取、宁缺毋滥的原则。
二、组织管理
1.我院成立招生工作小组,负责我院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
2.在我院招生工作小组的指导下分别成立报考资格审核小组、专业资格审核小组、综合考核小组。
报考资格审核小组审核报考者的报考资格;专业资格审核小组对申请者的专业资格进行审核,确定通过专业资格审核名单;综合考核小组对申请者进行综合考核,根据综合考核结果决定是否录取。
三、报考条件
符合我校博士研究生招生章程上的报考条件和我院在申请考核工作细则中提出的其它要求。
招生简章、学科目录:https://yjszs.ecnu.edu.cn/
四、招生导师
详见华东师范大学2023年博士研究生招生学科目录。考生在报考阶段填写的导师为“意向导师”,实际录取受招生计划数、导师限招数等限制,在录取阶段,将采用导师推荐与双向选择等方式,最终选定。
五、申请程序
1.网上报名
考生按照“华东师范大学2023年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报考办法”的要求完成网上报名。网上报名的起止时间为2022年11月18日8:30——2022年12月18日16:00。
2.准备材料
准备材料包括电子材料(PDF)和纸质材料:
(1)材料封面(注明申请人姓名、联系方式、报考专业、报考意向导师)。
(2)材料目录(按照顺序注明材料项目、页码)。
(3)有效居民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复印在同一页),应届硕士研究生还须提交学生证或在读证明(加盖学校研究生培养单位公章)。
(4)硕士毕业证书或硕士学位证书复印件(非应届硕士若无其一,须用空白A4纸替代,并注明“未获得过硕士毕业证书”或“未获得过硕士学位证书”且签名;应届硕士用学生证复印件代替且在复印件上签名);在境外取得硕士学位证书或毕业证书的考生,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境外在读尚未获得硕士学位或毕业的考生,须提供就读学校出具证明,写明预计获得硕士学位或毕业的时间。。
(5)报考的学科领域内两名副教授(相当专业技术职称)及以上专业职称人员出具的书面推荐意见即专家推荐书(须推荐人手写签名)。
(6)拟攻读博士学位的科学研究计划书(不少于5000字)。
(7)通过网上报名系统打印的《报名登记表(1)(2)》(各1份)。
《报名登记表(2)》的签署:报考非定向就业的考生本人签名即可,报考定向就业的考生须所在单位人事部门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
(8)硕士阶段成绩单复印件、本科阶段的成绩单复印件,往届生可在考生人事档案保管单位或硕士就读学校的档案管理部门复印并盖章。
(9)硕士学位论文(应届硕士毕业生可提供开题报告、论文摘要和目录、论文初稿等)及对论文特色自我评述(不少于800字)、硕士期间工作介绍、主要结果和特色(不少于800字)。
(10)已有科研成果:公开发表的学术论文、所获专利及其他原创性研究成果的陈述和证明(不少于500字)。
(11)外语等各项技能等级证书、各类获奖证书复印件和内容简述(不少于500字)。
(12)同等学力考生请提供学士学位证书、大学英语六级或其他应试语种六级的证书、与报考专业相关(不得跨专业)的5门硕士学位课程成绩证明。
(13)其他能证明申请人专业素养和科研潜力的报考材料。
(14)个人陈述(自我评述、学术志向、科研兴趣和研究方向等)。
(15)以同等学力报考须提供学士学位证书、与报考学科相关(一般不得跨学科)的5门硕士学位课程成绩证明。
3.上传/寄送材料
(1)上传电子材料
考生请按报考办法要求,将报考材料制作成PDF文件(大小不超过20M,内容应清晰可见),按博士报名系统提示上传到博士报名系统中。
(2)寄送纸质材料
所有纸质材料都按A4纸幅面打印。
考生将所有材料按照顺序用文件夹整理成册装袋。注:请不要胶装成册,录取后相关材料需要放到学生档案中,胶装成册不利于归档。
请考生在2022年12月20日之前通过顺丰快递寄送纸质材料至华东师范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以快递寄出时间为准),信封笙陆亲⒚�“2023年博士研究生报考申请材料”。
寄送地址:上海市闵行区东川路500号(华东师范大学)法商北楼218室;联系人:杜老师;联系电话:021-54344930。
提醒:因提交信息有误、报考材料寄达超期、报考费支付超期等因素所造成的后果由考生承担。报考材料恕不退还,请考生自留备用件。考生提供的申请材料务必保证真实有效,一经发现材料造假,即取消其攻读博士学位的资格或学籍。
六、考核程序
以申请考核方式招收博士研究生的考核程序主要包括报考资格审核、专业资格审核、综合考核审核。马克思主义学院依据报考条件等对考生进行审核(考核),通过者的名单将公布在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上,通过者方可进入下一个环节;未通过者可通过报名系统查询结果。
(一)报考资格审核
报考资格审核由报考资格审核小组依据招生简章、我院申请考核工作细则对考生的报考资格进行审核。拟于2022年12月31日前完成。
(二)专业资格审核
专业资格审核由专业资格审核小组负责。专业资格审核时按报考学科统一审核,即对报考同一学科的考生统一审核标准、审核程序,择优确定进入综合考核的考生名单。拟于2023年1月6日前完成【因疫情原因,推迟到2023年3月1日前完成】。
资格审核成绩满分为100分,遴选标准如下:
1.本科或硕士阶段的学业成绩(最高10分);
2.应届生在本科或硕士阶段获得的与报考专业有关的各类荣誉、奖励;往届生从事与报考专业(领域)工作以来取得的工作业绩(最高分10分);
3.外语水平(最高10分);
4.已取得的与报考专业(领域)相关的科研成果(最高40分);
5.科研、创新潜力(最高分30分)。
我院确定适当比例,依据专业资格审核成绩择优确定进入综合考核的考生名单,进入综合考核名单者才可参加综合考核。报考的为“意向导师”,实际录取受招生计划数、导师限招数等限制,并采用导师推荐与双向选择,最终选定。
(三)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状况考核
综合考核前,我院对考生的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状况考核。此项考核内容包括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等方面。此项内容不计入综合考核成绩,但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四)综合考核
1.综合考核时间拟为2023年3月,具体日程安排将在确定后提前告知考生。如因防疫政策采取“网络远程视频”面试或线下笔试与面试相结合的方式,在综合考核前,马克思主义将提前告知相关考生,请保持联系方式畅通。
2.综合考核由综合考核小组负责,根据疫情形势采取线上面试或线下笔试与面试相结合的方式,从考生的外语水平(含专业外语)、专业基础、科研能力等方面进行考核,对考生作出综合评价。
3.考核成绩最终归并为外国语、专业基础、综合测评三门科目,即考核成绩=外国语成绩+专业基础成绩+综合测评成绩,每门科目的满分为100分,综合考核成绩的总分满分为300分,按照总分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录取。录取时按照学科录取,即在同一学科内按照总分由高到低的顺序录取。
综合考核总成绩低于180分,或单科(外国语、专业基础、综合测评三科之一)成绩低于60分的不予录取。
4.考生报考的为“意向导师”,实际录取受计划数、导师限招数等限制,并采用导师推荐与双向选择,最终选定。
七、公示录取
我院招生工作小组依据综合考核成绩和录取规则确定拟录取名单,报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审定同意后,在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上公示。未被录取者可通过报名系统查询综合考核成绩。
学校拟于2023年5月14日前完成拟录取,6月11日前完成政审、调档等录取后续事项。
八、监督投诉
1.实行信息公开制度,接受社会监督。学校按规定将工作办法、报考资格审核通过名单、专业资格审核通过名单、录取名单等重要信息进行公开和公示。
2.监督投诉联系方式:
(1)马克思主义学院联系方式
电话021-54344930;电子信箱:bydu@admin.ecnu.edu.cn
(2)华东师范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电话021-54344721;电子信箱:yjszs@admin.ecnu.edu.cn
(3)研究生院院长信箱 dean@yjsy.ecnu.edu.cn